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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先生透露,悲剧发生后,对方家属一直没有联系过他们,但检察院曾与对方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他们声称自己一分钱都没有,也没有向我们道过歉。”
根据家属提供的起诉书显示,事件发生在2022年11月10日晚上8时左右,被告人薛某与被害人龚某某在重庆市某学校的教学楼实训室内因洗头发事宜发生争执。随后,约在晚上9时20分左右,被告人薛某在校宿舍内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塑料刀柄水果刀主动挑衅,并向龚某某捅刺,导致龚某某胸部受伤并因此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龚某某的左胸部被单刃锐器刺伤致心脏破裂和大量失血而死亡。经鉴定,被告人薛某作案时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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